導遊證專區

申請線上換證

 觀光署最新公告

 一、交通部觀光署,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申領執業證作業須知。
 二、113年10月至12月份導遊及領隊人員執業證 辦理換證處理原則
 三、113年7月至9月份導遊及領隊人員執業證 辦理換證處理原則

  • 導遊人員執業證有效期間為3年,期滿前1年內應檢附效期內執行業務足資證明文件,向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託之團體申請換發。

  • 原執業證效期日為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者,於期滿前換證免檢附效期內執行業務足資證明文件(113年5月3日觀光署公告)。逾期換證者,仍需檢附前揭證明文件,無法檢附者則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,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,始得執行業務。(執業證效期需介於公告期間,如113/8/3到期,113/8/3期滿前辦理免附帶團資料,113/8/4之後辦理需檢附帶團資料)

  • 後續導遊及領隊人員換證處理方式,本署將視旅遊市場發展情形滾動調整因應。 (參閱公文)。

 四、113年4月至6月份導遊及領隊人員執業證 辦理換證處理原則

  • 原執業證效期日 為113年4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者,得免檢附效期內執行業務足資證明文件。導遊人員執業證有效期間為三年,期滿前一年內應向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託之團體申請換發。(113年2月2號交通部發布)
  • 逾期換證者,仍需檢附前揭證明文件,無法檢附者則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,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,始得執行業務。         
         (如2024/1/5到期,2024/1/5期滿前一年內辦理免付帶團資料,2024/ 1/6之後辦理需檢附帶團資料)
  • 後續導遊及領隊人員換證處理方式,本署將視旅遊市場發展情形滾動調整因應。 (參閱公文)。

五 、113年1月至3月份導遊及領隊人員執業證 辦理換證處理原則

  • 原執業證效期日 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者,得免檢附效期內執行業務足資證明文件。導遊人員執業證有效期間為三年,期滿前一年內應向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託之團體申請換發。(112年10月19號交通部發布)
  • 逾期換證者,仍需檢附前揭證明文件,無法檢附者則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,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,始得執行業務。
         (如2024/1/5到期,2024/1/5期滿一年內辦理免付帶團資料,2024/ 1/6之後辦理需檢附帶團資料)
  • 後續導遊及領隊人員換證處理方式,本署將視旅遊市場發展情形滾動調整因應。 (參閱公文)。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辦理方法

  • 現場辦理

時間:周一至周五9:00~17:00(中午無休息)
地點:台北市民權東路二段九號九樓之1(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)捷運 : 搭乘中和新蘆線(橘線)在中山國小站下車 , 從4號出口出來,穿過新生高架橋 , 步行約5分鐘 
公車 : 搭乘至民權吉林路口站下車民權吉林路口站牌:226、612、203、205、205區間、26、277、279、280、280直、285、41、617、63、紅29
*臨櫃現場換證辦理時間為5-10分鐘,以現場人數為主,臨櫃辦理當場領件*
  • 線上辦理

不便親自到會導遊,先成為網站會員(免費成為網站會員),點選線上換證,上傳所需資料刷卡換證費用及郵資,確認收件地址
 *線上換證辦理時間為三至五個工作天後(不含假日)郵寄 *
  • 郵寄辦理

郵寄時請檢附郵政匯票(受款人: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)及填妥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之掛號回郵信封(單件新臺幣36元,增加1張證請多附新臺幣8元郵資),另為避免郵件遺失產生爭議,請以掛號或報值郵件寄送。郵寄地址: 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(台北市104民權東路2段9號9樓之1)收件人: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 信件內容:換證所需資料+換證費用+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掛號回郵信封!
 *郵寄換證辦理時間為三至五個工作天後(不含假日)郵寄 *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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