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光署最新公告導遊人員申請執業證加註語言別作業要點 |
交通部觀光署,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申領執業證作業須知 |
一、114年7月至9月份導遊及領隊人員執業證 辦理換證處理原則。
華語導遊原執業證效期日 為114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者,得免檢附效期內執行業務足資證明文件。 (執業證效期需介於公告期間,如114/8/3到期,114/8/3期滿前辦理免附帶團資料,113/8/4之後辦理需檢附帶團資料) 導遊人員執業證有效期間為三年,期滿前一年內應向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託之團體申請換發。 逾期換證者,仍需檢附前揭證明文件,無法檢附者則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,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,始得執行業務。 二、114年1月至6月份導遊及領隊人員執業證 辦理換證處理原則 外語導遊原執業證有效期限之道期日為114年1月1日後者,於申請換證時須檢附符合(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申請執業證作業須知)之證明文件 |
親臨協會辦理 |
時間:周一至周五9:00~17:00(中午無休息)
地點: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9號9樓之1(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) 捷運 : 搭乘中和新蘆線(橘線)在中山國小站下車 , 從4號出口出來,穿過新生高架橋 , 步行約5分鐘 公車 : 搭乘至民權吉林路口站下車民權吉林路口站牌 (226、612、203、205、205區間、26、277、279、280、280直、285、41、617、63、紅29) (臨櫃現場換證辦理時間為5-10分鐘,以現場人數為主,臨櫃辦理當場領件) |
線上辦理 |
不便親自到會導遊,先成為網站會員(免費成為網站會員),點選線上換證,上傳所需資料刷卡換證費用及郵資,確認收件地址
(線上換證辦理時間為三至五個工作天不含假日郵寄 ) |
郵寄辦理 |
郵寄時請檢附郵政匯票(受款人: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)及填妥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之掛號回郵信封
,另為避免郵件遺失產生爭議,請以掛號或報值郵件寄送。 (單件新臺幣36元,增加1張證請多附新臺幣8元郵資) 郵寄地址: 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9號9樓之1 收件人: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 信件內容:換證所需資料+換證費用+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掛號回郵信封! (郵寄換證辦理時間為三至五個工作天後不含假日郵寄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