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項

  

未辦護照者,可至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』查詢後填寫英文姓名切結書即可。

報名候補機制 :
(一)各期開放名額80名額滿時,系統會自動登錄為『候補』,至各期繳費截止日後3日開始依候補之時間序進行候補。
(二)各期別之候補表單名額到達已開班人數80人時,即呈報交通部觀光署做增班處理。
​(三)俟增班同意後,即以登記候補之優先順序,以手機簡訊通知候補學員,依序遞補。

113年(含)以後經交通部觀光署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及格者須於3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,逾期未參加者,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。

如要申請補發113年、114年職前訓練通知書及成績單,可向台評會申請補發
如系統關閉後請逕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,請提供個人評量測驗相關資訊 (例如114年華語/外語導遊,姓名及ID等),透過交通部觀光署署長信箱申請補發。
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27條、第33條、第45條修正文說明。
有關外語導遊專用制暫停辦理一事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